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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坐牢22年现又进看守所 曾拐卖妇女坏事做尽_湖英美大炮战北

网络整理 2018-12-20 最新信息

  原标题:已经坐牢22年,枣阳男子刚出监狱门又进看守所

  楚天都市报记者关前裕 通讯员朱晓慧 石中玉

  帮人制毒 只为免费蹭吸食毒品

  付某是枣阳市人,2011年8月,其在襄阳市樊城区闲逛时,结识了同样是无业的司某,后来两人还租住到了一栋楼房里。付某发现司某整天躲在屋里忙碌着,有时候还把门反锁着。一次偶然的机会,他进入了司某的房间,发现里面堆放着大量的烧杯、量杯还有一些药品,通过交流才知道原来司某是在制作毒品。

  眼见自己的行为被付某发现,加之两人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,都觉得投脾气,于是司某便豪不掩饰自己在制毒的犯罪活动,还拿来一些制好的毒品让付某“尝尝”。有了第一次之后,两人关系更加亲密,后来司某便邀约付某和自己一起制作毒品,创造更大的利润。“我闻不惯那满屋的药味。”

  据付某自己承认。他拒绝了司某的邀约之后,也帮他做一些零散的活,比如帮他记记账,买些小东西。之后,司某甚至放心地把自己家里的钥匙也给了付某一把,有时候自己不在家,便让他帮忙照顾。而作为回报,司某免费提供毒品供付某吸食。“没事帮帮他小忙,我就是跟他关系混好了,可以跟他一起免费吸吸毒品。”提起自己愿意给司某帮忙的初衷,付某这样解释。

  证据不足 被放后继续作恶

  2018年11月,十堰东岳警方在侦破一起贩毒案件时,通过深挖线索,发现了司某的制毒窝点。但遗憾的是,当民警赶到襄阳时,司某已经闻风而逃,只留下并不知情的付某。民警通过审讯,依法对付某采取了强制措施。

  后来在移送起诉时,由于主犯没有到案,相关的证据链不完整,遂将付某释放。然而,曾受过公安机关多次打击的付某并不吸取教训,反而无视法律法规继续作恶,并没有“闲着”。2018年3月,因盗窃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,被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。

  近期,东岳公安分局民警通过网上追逃,发现犯罪嫌疑人司某9月29日因吸毒被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公安局行政拘留,10月1日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刑事拘留。获知该消息后,民警迅速赶到当地,将司某带回十堰。

  通过对司某的审讯,证实了付某的犯罪事实,遂准备将其缉拿归案。

  经过调查后,民警惊奇地发现,付某因为盗窃罪正在襄阳监狱服刑,而出狱的日期正是11月25日。

  随后,民警一边迅速与襄阳监狱取得联系,一边迅速驱车赶到当地。

  当日上午9时许,当付某刚走出监狱大门,守候在此的东岳公安分局民警立即向他宣布了刑事拘留,并立即将其带回十堰。

  坏事做尽 最好的年华都在监狱度过

  翻开付某的档案,其罪恶的半生和荒唐的人生经历让每一个知情者都唏嘘不已。他吸毒,制毒,而且还盗窃,拐卖妇女,持有假币,掩饰隐瞒犯罪等等,坏事做尽。今年58岁的付某有将近一半的时间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。可以说,他把人生最宝贵的年华都“奉献”给了监狱。

  1982年,付某初中毕业后,在家种了两年地,因受不了那份艰辛,便决定外出闯荡社会。殊不知,这开启了自己罪恶人生的起点,他因为盗窃被枣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;四年的牢狱之灾没能让他悔过自新,反而结识了一帮狐朋狗友,他们纠结在一起准备做一番大事,1986年,因拐卖妇女,被枣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

  2002年,因持有假币,被枣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;2003年因盗窃,被枣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;2018年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,被襄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。

  “做苦力受不了那份罪,看着别人都过上了好日子心里羡慕着急,便想着不劳而获,快速致富。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后,便收不住自己了,越走越远。”在十堰看守所,付某如此告诉民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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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拐卖妇女   看守所   监狱   坐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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